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钱塘支行南苑分理处升格
2024年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南苑分理处和乔司支行大井分理处升格的批复》,经审核,同意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南苑分理处升格为南苑支行、乔司支行大井分理处升格为大井支行。
上述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后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