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债
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一般是由中央***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最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企业债发行条件: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利率水平:市场招标(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发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间。
债券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
付息方式:一年一次。
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不超过净资产40%,不超过项目***总额的70%,不低于10亿元。
发行对象: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