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落户政策
杭州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名人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价的先进生产人员、出色的/卓越的/优异的/杰出的农民工被选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包括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州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市区是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包括杭州经济开发区)、拱门区、西湖区(包括杭州西湖风景区)、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萧山区(包括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馀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合法固定地址包括城镇合法固定地址和农村合法固定地址.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城镇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宅,包括属于自己所有权的住宅、持有公有住宅租赁证的租赁人租赁的住宅、市内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租赁的公共租赁住宅(廉租住宅).农村合法固定住宅是指农村有合法住宅基地审查手续的住宅,包括集体土地的自营住宅、安置住宅.
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与市区用人单位(有继续关系的母子公司等视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履行3年以上,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包括补充).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7日起实施,由市公安局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公安局制定,本通知未涉及的现行户口迁移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