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贷款常见问题
过桥贷款常见问题
1、过桥贷款与过桥资金的区别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
过桥贷款(bridge loan)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在我们国家,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
2、过桥贷款利率多少?
目前,小微企业涉及过桥贷款,会成倍增加企业财务成本。经调查,过桥贷款主要来自民间借贷或小额融***公司,利率在1分到5分,有的甚至更高,其中利率在2分到3分的占70%以上。这么高的利率,对企业财务成本是相当大的,企业相当一部分的利润就给了民间借贷或小额融***公司。如果遇到银行计划吃紧或银行办贷时间差,对企业先还贷来说,过桥贷款将会给企业带来重大压力。
3、过桥贷款有风险吗?
金投贷款网小编表示,从以往来看,担保公司做过桥贷款基本是没风险的。因为担保公司都要在银行的新贷款审批通过后才做过桥贷款。然而,今年各银行收紧信贷后,除四大行外,众多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等贷款审批权已上收到分行。要跟更高层的分行打交道增加了担保公司获得信息的难度,这使得担保公司难以准确地判断企业未来是否能获得新贷款,并且虽然有的银行给企业贷款的审批通过了,但因头寸紧张,银行迟迟放不出贷款。这让担保公司的过桥贷款暴露在风险中。
此外,企业如果还不上银行贷款,担保公司有代偿责任。银行也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
以贷收贷是否违法目前法律上并无规定,但大多银行规定严禁以贷收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农发行《信贷基本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贷支付时,应审核有关凭证,确保信贷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笔者认为,法无禁止即不违法。以贷收贷适用于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可在贷款合同用途上注明收贷。当然过桥贷款对农发行粮食、棉花贷款管理的清零政策不适用,由于粮食、棉花过期贬值的特殊性,粮食、棉花贷款必须清零,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潜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