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大病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
民政大病救助报销比例从55%到80%不等,具体要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来确定。
民政大病救助主要救助的对象是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群众、以及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等。其中,大病救助的范围主要包括了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尿毒症、乳腺癌、食道癌、结肠癌、肺癌、胃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耐药性结核、恶性肿瘤放化疗、艾滋病机会感染、重性精神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而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
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儿童白学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综上所述,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