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将于9月19日施行有哪些改变,车险价格上涨了吗
9月3日,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主要目标,短期内以“降价、增保、提质”为阶段性目标。车险新规将于9月19日施行。
机动车辆保险长期以来一直是财产保险领域最大的业务,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车险有哪几种。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汽车保险覆盖2.6亿辆机动车,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产保险费的63%。
第一,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已经大大提高。总赔偿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在20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比例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变,仍为100元。
第二,商业汽车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机动车新示范产品汽车损害保险的主要保险责任增加了汽车盗窃、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破损、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额、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额等免赔额协议,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导致索赔纠纷的免责条款,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汽车保险服务。
第三,商业汽车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增加了汽车保险增值服务的特别条款,如针对驾驶员和乘客的事故保险产品,包括检查、道路救援、驾驶服务和安全检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
第四,商业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的实际风险情况,重新计算了商业汽车保险业的纯风险保费。与此同时,商业车险产品设定的附加费费率上限从35%下调至25%,赔付率预计将从65%上调至75%,使车险产品费率更符合风险水平。
第五,汽车保险产品的市场水平较高。逐步放开独立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第一步是确定独立定价系数的范围为[0.65-1.35],第二步是适时完全放开独立定价系数的范围。
第六,无补偿优惠待遇系数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无赔偿商业汽车保险的优惠系数将从上一年扩大到前三年的赔偿记录范围,消费者意外赔偿的增幅将有所降低。
《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可以为消费者实现“三基”,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证基本上只升不降,服务基本上好而不差。”
从上面的陈述中不难发现,汽车保险的价格不会上涨,同时,它会扩大汽车保险的范围,使投保人的利益最大化。届时,消费者将真正感受到上述改革的红利。全面加强和完善车险监管,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修正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的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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