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兑换规则,扣减规则
农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一、基本积分累计规则:
(1)人民币有效消费按1:1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自2013年6月1日起,在以下指定类型商户(以商户类别码为准)的有效消费,单笔最多累计300积分,同一账户每月最多累计3000积分。
备注1:商户类别码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并随之调整,我行有权随时更改积分累计规则及对应商户类别。
备注2:具体商户类型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商户类别码与商户实际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机布放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因此影响积分累计的,我行不承担责任。
(2)美元有效消费按1:6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3)欧元有效消费按1:8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二、奖励积分累计规则
奖励积分是为鼓励持卡人使用指定产品或参与我行营销活动等,在基本积分的基础上额外累积的积分,具体形式包括基本积分翻倍、额外积分赠送等。
(1)金穗公务卡持卡人可享受1.5倍积分奖励,即人民币有效消费按1:1.5的比例累积积分,美元有效消费按1:9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2)金穗台湾旅游卡持卡人可享受境外人民币消费双倍积分奖励,即境外人民币有效消费按1:2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3)自2013年6月1日起,主卡持卡人生日当天尊享有效消费(包括附属卡有效消费)2倍积分奖励。
(4)我行将不定期开展其他各类奖励积分活动,具体以活动公布的规则为准。
(5)若持卡人有效消费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奖励活动条件,按最高奖励倍数累计积分。
例如:金穗公务卡持卡人生日当天的有效消费,按公务卡奖励规则累计1.5倍积分,按生日奖励规则累计2倍积分,则按2倍积分累计,即人民币有效消费按1:2的比例累积积分,美元有效消费按1:12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6)在指定类型商户的单笔及单月积分累计上限,不受奖励积分活动影响。
农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一、礼品兑换
1、特色卡片的积分兑换。
金穗海航联名卡等航空类联名卡账户级积分全部自动兑换成航空里程,不再参加其他积分兑换活动。
2、持卡人须有足够的可用积分方可换取兑换项目。如果积分不足,换礼申请将自动取消。
3、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所需积分将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除礼品在配送途中发生损毁、缺失或礼品本身有质量瑕疵外,恕不允许退换。
4、若兑换申请中所提交的礼品名称与兑换编号不符,以兑换编号为准。
5、持卡人在申请兑换时,视为本人同意将通讯、邮寄等个人资料用于礼品供应商配送处理。
二、里程兑换
1、使用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飞行里程必须先成为航空公司的会员,并在兑换飞行里程时使用本人的航空俱乐部会员号。
2、选择兑换飞行里程的持卡人须同时遵守航空公司里程计划的相关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于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与航空公司进行客户数据交换,由于航空公司需一定的工作时间处理积分转换,请提前计划好自己的行程时间。
3、兑换飞行里程必须使用持卡人本人航空俱乐部会员号,若持卡人提供的航空俱乐部会员号有误或非本人所有,所产生的后果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4、同一航空公司里程,每位客户每年最多申请兑换10万里程。
5、已兑换成有关航空公司里程后,航空公司就其飞行里程计划采取的任何行为,中国农业银行不承担责任。
农行信用卡积分扣减规则:
(1)积分兑换申请仅限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提出。在受理持卡人申请时,中国农业银行将按提交的先后顺序扣减相应积分。
(2)卡片特惠专区中礼品仅限相应卡片持卡人申请兑换,按积分入账年份从前往后(入账年份小的先扣减)扣减相应卡片账户级积分余额,余额不足则兑换失败。
(3)常规积分礼品、年费等兑换项目均扣减客户级积分余额。即先扣减发起兑换申请卡片的账户级积分余额,若不足则自动扣减持卡人名下其他账户的账户级积分余额,同样按积分入账年份从前往后扣减,若2个及以上账户存在同年入账的积分,则先扣减该年入账积分剩余较多的账户。
(4)其他各积分兑换项目(包括积分消费、积分抽奖等活动)的具体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